符立阳
最高法判例:对公安机关不予刑事立案的行为不服的救济途径

最高法判例:对公安机关不予刑事立案的行为不服的救济途径

明确规定,公安机关对于报案、控告、举报和自首的材料,在审查后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,则应当立案;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,则不予立案,并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。若控告人不服,有权申请复议。若控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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